不错,是小姑娘,却梳着妇人头,一身素白,乌发上不见任何珠环钗饰。

    单单瘦瘦的一个人,身子裹在一件素布棉衫里,交衽圆领里露出一张略带苍白的小脸。

    那个小瘦子喊她什么?好像是媳妇,还有娘子,这么说来她是这小男人的老婆了,看他们这年纪,那就只能是童养媳了。

    一个童养媳,会有这么高的见识?

    居然只是随手一翻就记住了菜名,还尝出了具体所用的食材。

    小二赶忙赔笑,“这道白玉点骨所用食材确实是胶鱼,今冬以来河水结冰,正是胶鱼最肥美的时候,我们特意养着一个捕捞队呢,大家凿冰捕鱼,本来是为了捕捞别的鱼种,意外的是竟然捞到了多年罕见的胶鱼。”说着对柳万竖起一根大拇指,“这位公子爷真有眼光,一眼就从上百道菜品里点出了我们饭庄的镇店之宝,招牌菜。”

    原来这是白玉点骨啊,原来是招牌菜加镇店之宝啊?

    大家不由得都瞪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只有老钟叔一个心疼得挖肉一样,什么招牌菜,所谓镇店之宝,统统都是狗*屁,前面那么一个看着像清炖母鸡的,就足足十两白银,现在这个又是什么招牌了,那肯定更贵!这个小公子,真是个败家子啊,这一顿饭吃下来肯定花费不低。

    老爷让自己护送这个群体出来,那其实就是把一切都交付自己做主了,自己却没能及时阻止他们来这里,任由他们在这里吃这么名贵的东西,挥霍老爷的钱财,自己回去可怎么跟老爷交代呢?

    老钟叔越想心情越沉重,再也无力举起手中那一双筷子。

    奇怪,他们的碗碟看着金贵,好像这筷子也不是一般的东西,不是竹筷,不是木筷,而是……象牙做成的。

    怪不得抓起来沉甸甸的,压得手腕酸楚。

    柳万尝到了香味,干脆把那个瓷钵端到自己面前,一把大勺子就往里面伸,意思是这钵他自己独占了。

    哑姑斜刺里一抬手,一根筷子直直搭在手腕上,疼得他大叫“媳妇你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干什么,美味大家分享,没有你这种吃法,再说老钟叔胡妈都是比你我年长的人,在他们面前我们不应该把好吃的一个人独占。等他们尝过了,我们再吃不迟。”哑姑不看他,口气淡淡,似在说家常。

    柳万傻傻瞅着媳妇,满眼难以置信,这媳妇是怎么啦,不是一直对自己很好很宠啊,事事依顺,怎么忽然教训起来了,还这么铁面无私?

    要不要就此撂下筷子跟她耍脾气?

    要不要两眼一翻倒地睡下装死装发病?

    要不要两手抹眼大哭不止?

    他把以前折腾人的那些王牌办法一一在心里播放,整治那些老婆子小丫环他可是一来一个准,百发百中,常常折腾得她们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要不要对这小媳妇也试一下?

    哑姑伸出一根细细白白的手腕,擎着一枚勺子,为老钟叔面前的小盘里盛一片胶鱼,为胡妈等人盛,给车夫盛,给三个丫环盛,却就是没有为柳万盛。

    一圈儿轮下来,瓷盆里空了,只剩下最后一块。

    每盛出去一勺,柳万的心里就疼一分,这死婆娘,臭婆娘,竟然这么过分啊,本少爷还没吃够呢你竟然敢……

    但是这臭婆娘显得一点都不怕他,放下瓷钵用雪白的布巾擦手,目光淡淡投向小二,“胶鱼,也叫转色鱼,放在深色餐具里是透明色,可是一旦盛进白色器具,马上就会转色,转为胭脂色。这种娇贵的美食不能用一般的器具烹饪,只能用暖河畔所出产的暖石凿刻成石锅,然后需用麦秸秆慢火清炖,在才能吊出最充足的鲜香和透亮的胶汁来。至于你们用这精致的瓷器来吃胶鱼,其实讲究得有些过了,天下美食,最高境界不是精益求精,而是要遵从自然,从自然来,到自然去,要是用乡间常见的那种粗瓷碗来盛这种鱼汤,感觉会更好。”

    小二喏喏,这、这小姑娘怎么什么都知道?瞧她这么小年纪,能尝出胶鱼的味道来,已经很罕见,想不到还能说出这一番见解来,这些他从前也根本不知道呢,要不是那天重新发现胶鱼后饭庄庄主大喜过望,给大家当场讲了这些关于胶鱼的秘事,他肯定会觉得这小姑娘在信口胡说。

    柳万眼巴巴看着每一个人都迫不及待地端起自己面前的白瓷盘,贴近下巴然后十分小心地享用了自己的美食,胡妈吃完添了勺子和小盘还一个劲儿咂巴着嘴巴,好像在一个劲儿表达着她没有吃够还想吃的心思。

    他们就这么吃了啊?他们真的吃了啊?

    呜呜,这群过分的人,难道不知道我柳万大公子还没有吃够呢吗?

    如果再继续耍脾气的话,会不会连最后哪一块也被这些过分的人捞去吃了?看他们一个个那垂涎欲滴恨不能把自己舌头都给咽下肚子的眼神,还有什么不可能?

    所以此刻耍脾气是愚蠢的,不明智的。

    于是,胡妈兰草等人,第一次看到这位曾经的小霸王爷柳万,不用人帮忙伺候,他乖乖举起勺子,把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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