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里,我试探他:“四哥,还是咱们几个老伙计聚会?”因为怀着鬼胎,刚落话音,自己先红了一下脸,耳朵也嗡地响了一下。胡四似乎猜出来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了,直截了当地说:“还有芳子,来吧。”好,今天我就找个机会跟芳子表明心迹,成了就托关系给她找个工作,总是这么闲逛可不好,让她下了班去我家里住,这没什么,我的不少朋友都这么干呢,何况芳子也没地方住,等我把一切都安顿下来就结婚。不成拉倒,权算我做了一场春梦,不丢人。在家里先往头发上喷了几下发胶,让原先乱蓬蓬的脑袋有了一点儿造型,然后出门找了一个刮脸手艺好的理发老头,特意让老头把胡子给我留了一点茬儿,让我看上去成熟一些。出门的时候,一阵风吹到我的下巴上,感觉硬邦邦的,很阳刚。我用一根手指抚摸着那些硬硬的胡子茬,那根手指立刻就敏感起来,满手指毛茸茸的,心里头随即也毛茸茸起来,眼前的一切都是毛茸茸的,让我怀疑自己是否一头扎进了一坨新鲜的棉花里,心一下子恍惚起来,似乎带了痴呆的症状。今天的风很大,经常吹掉某个人的帽子,空气干冷干冷的,风似乎把世界的水分吹干了。这很好,我喜欢这样的感觉风萧萧兮什么水寒嘛,古代壮士的意境。走在路上,我目不斜视,感觉这个世界是我的,没有我办不成的事情。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芳子时的情景,我觉得她对我一定也产生了好感,要不她为什么用那样一种游移不定的目光看我?我要加把劲!《国际歌》上都这样唱,趁热打铁才能成功,可见国际上都提倡这个。国际上都提倡的东西一定有他的道理,我应该胸怀祖国,放眼全球,把一切我能够得到的东西,全划拉到自己的身边,那样才符合国际潮流,才能体现我的人生价值。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,飘得厉害。快要走到胡四饭店的时候,裤腰上的bb机响了,我低头看了看,是小杰的。找了个小卖部给他回了电话,小杰在电话里说,凤三约他去百lang酒家吃饭,问我应不应该去?我想,凤三找他不会有什么正经事情,有可能是想跟他讲和,也有可能是想给他下个套什么的,估计直接动手不大可能,凤三这个**湖还没傻到那个程度。我觉得他还是不去的好,前天,孙朝阳让强子来请我,我都没去呢,大正月的,我怕横空出什么乱子。我直接告诉他:“别去,告诉他你约了别人,今天没空。”小杰沉吟了半晌,犹豫不决:“我跟他的事儿早晚得做一下了结,拖着不好。”我说:“这怎么是拖着?他找你,你就去,咱们的档次不是这样的。”小杰笑了,呸了两声说:“对对,他拿我当小伙计待,我还不吃他这一套了呢。那我去找你吧,正好咱哥俩喝点儿,再跟你商量商量别的事情,最近有个好‘买卖’,我想去忙他一家伙。万一成功了顶你卖八年鱼的,你在哪里?我去接你。”我估计他说的这个买卖不是什么正当事儿,一时有些担心:“这样吧,我已经快要走到胡四饭店了,胡四今天请客,你也来吧,到了咱们再商量你的买卖。还有,不管你想办的是什么买卖,先别告诉别人,来了再说。”小杰不让我放电话,急火火地说:“我不去,既然你不同意我去凤三那里,我就回家,我要抓紧时间操作这事儿,晚了就没有咱们的机会了,不少人都瞅着这事儿呢。要不你也别去喝什么酒了,咱们见个面,好好策划策划。我先给你透露一下啊,两笔买卖,全是黑吃黑,稳拿!拿下来咱们什么也不用干了,投资娱乐城,甩开膀子大干一场。听我的,别去喝酒了。”我哪能说不去就不去?你知道我想干什么吗?我这事儿可比你的事大多了,哥们儿要当“采花郎”了。我说,那你就先回家等着我,我喝完了酒就去你家找你。小杰抱怨说,你以前不喜欢喝酒的,怎么这阵子动不动就酒啊酒的,干大事的人是不能沾酒的,什么事情一喝酒就完蛋了,尤其是咱们这些在“道儿”上混的人,被酒一乱脑子,离进去就又不远了。你看看那些以前在社会上混的大哥们,现在还站在“道儿”上的全是不喝酒的,那些好酒的大哥,全落魄了,不是进去了,就是在街上瞎**晃悠,连一些刚出道的小朋友都敢踢他两脚我让他嘟囔得很不好受,啪地挂了电话,我是那样的人嘛,操。到了胡四饭店门口的时候,bb机又响了两下,还是小杰的,我索性把电池卸了。站在门口的林武穿一件贼亮的皮大衣,老远一看就像一个杵在那里的啤酒罐。我赫然发现他的旁边站着芳子,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。芳子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着,宛如一面黑色的旗帜,她在笑,笑得纯真极了,像一朵刚刚开放的小花。我迎着她走了过去,我走得很沉稳,极力装出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,我想让她看看,我杨远是一个真正的男人,任何女人在我的眼里都是小菜一碟。眼前突然一花,饭店门头上的灯笼忽地划了一道漂亮的弧,我知道我装不成好汉了,脚下的一块石头把我绊了一个非常优质的趔趄。扶着林武站起来的时候,我羞得无地自容,看着门口摆的一个盛满海水的大缸直**,不是知道自己的水性好,我连跳进去自杀的心都有了。芳子似乎没觉得我这样有什么不好,边来搀我边开玩笑:“地下有个大元宝,远哥要去抢呢。”我尴尬得说不出话来,低头甩开她,疾步进了饭店。胡四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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