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得不再次召见了那几位有意合作的中小丝商、棉商。经过几轮谈判,最终达成协议:由这几家商人联合出资一千五百两,作为“济民织坊”的“特别股本”,用于购买原料和支付初期工钱。织坊出产的布匹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供应给他们销售。同时,他们可以派出两名“账房”,参与织坊的成本核算,但不干预生产管理。利润分配,则按股本和销售额综合计算。

章节目录

崇祯十五年:我在开封当县丞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书林文学只为原作者花样百出的人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花样百出的人并收藏崇祯十五年:我在开封当县丞最新章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