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2章 夜里的电话!(2/3)
,给了刘大勇十五万元好处费。宋志远事先知情,整个链条是宋志远设计的,蒋维成负责操作,保险理赔的差价两人分成,蒋维成拿四成,宋志远拿六成。
两名死亡工人的家属在火灾后只获得了每人二十万的赔偿,远低于应有标准。宋志远和蒋维成用保险理赔金吃掉的差额超过五百万。
陆诚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,在纸上写了一句话:“两条人命,五百万。”
他没有在这个数字上多停留。清单上的案件进度在加速,但他的节奏没有变。
那天晚上十一点,陆诚还在办公室里翻第五案的卷宗。第五案是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故意伤害致死案,案发地在东河区一个菜市场旁边的小巷子里,受害人是一个五十六岁的水果摊贩,被人用利器刺伤腹部,送医后不治身亡。
嫌疑人范围锁定了三个人,但三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不在场证明,证据链互相矛盾,案件在多次补充侦查后仍未突破。
陆诚正翻到受害人的社会关系网那一页,手机响了。
号码是省厅沈警官的。
这个时间打电话,不会是小事。
“陆诚,范志平今天审讯的时候交代了一个情况,和王秀菊案无关,但和你手上的清单有关。”
“哪一个?”
“他说他的假证件网络里有一个客户,2020年下半年来找他做过一套证件,这个人的原始身份和你们清单上的第五案有关联。”
陆诚把手里的卷宗翻回了封面。
“第五案,东河菜市场故意伤害致死?”
“对。范志平说那个客户跟他说过,在江海出了事,伤了人,需要消失。时间和第五案的案发时间吻合。”
“那个客户的原始身份叫什么?”
“范志平说他登记的编号是B17,真名不确定,但做证件的时候留了一张照片,范志平的电脑里可能有存档。”
“查了吗?”
“正在导出数据,范志平的笔记本电脑加密了,技术组在破解,预计明天能拿到结果。”
陆诚挂了电话,把第五案的卷宗从头到尾又翻了一遍。
受害人叫孙培德,水果摊贩,在那个菜市场做了十多年生意。案发时间是2020年9月3日晚上八点半,地点是菜市场旁边的一条小巷。受害人被发现时已经失去意识,腹部有一处刺创,深度七厘米,贯穿腹壁进入腹腔,伤及肠系膜动脉,送医后大出血死亡。
凶器未找到。
嫌疑人有三个:
第一个,孙培德的邻摊摊主陈老二,和孙培德有长期的摊位纠纷,案发前一天两人在市场管理处吵过架。但陈老二在案发时间有妻子和两个顾客的证词证明他在家中。
第二个,孙培德的外甥李强,因为遗产分配问题和孙培德闹过矛盾。但李强案发时在另一个城市出差,有车票和酒店记录。
第三个,一个叫“小黑”的人,真名不详,据说是菜市场附近的混混,和孙培德有过一次冲突,孙培德报过警但后来撤了案。这个“小黑”在案发后失踪,至今未找到。
“小黑。”陆诚盯着这个外号。
范志平说他的客户2020年下半年在江海出了事,伤了人,需要消失。时间对得上。
如果B17就是“小黑”,那范志平的电脑里可能有他的真实照片和制作的假证件信息,拿到这些,就能确认身份,同时追踪他的去向。
陆诚给马亮发了一条信息:“明天早上跟我去趟东河分局,第五案有新线索。”
小郑的回复隔了五分钟才来:“陆哥你到底几点睡觉的。”
“你先睡,明天七点出发。”
陆诚把手机扣在桌上,又看了一会儿卷宗。
孙培德的妻子在案发后的笔录里说过一句话:“老孙出门前说了一句'去跟那个人说清楚',我问他跟谁,他没回答就走了。”
“那个人。”不是名字,不是外号,是一个模糊的指代。
孙培德去巷子里,是去跟“那个人”说清楚的。说清楚什么?如果对方是“小黑”,那他们之前的冲突到底是什么性质的?
卷宗里对孙培德和“小黑”的冲突只有一行描述:“受害人称对方在其摊位前闹事,敲了他的秤。”
敲了秤。菜市场的混混敲摊贩的秤,通常意味着收保护费被拒绝。
“如果小黑在收保护费,孙培德不交,小黑砸了秤。孙培德报警,小黑被警告过一次,但没有实质处理。后来孙培德又去找小黑要说清楚,可能是要让他赔秤,或者是告诫他别再来闹。然后起了冲突,小黑动了刀。”
逻辑说得通,但缺直接证据。
范志平电脑里的照片是关键。
陆诚把卷宗合上,看了一眼窗外。凌晨一点了,路灯把停车场照得惨白,只有一辆车还亮着尾灯,大概是值班巡逻的车在暖机。
他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收拾了桌面,把第五案的卷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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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名死亡工人的家属在火灾后只获得了每人二十万的赔偿,远低于应有标准。宋志远和蒋维成用保险理赔金吃掉的差额超过五百万。
陆诚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,在纸上写了一句话:“两条人命,五百万。”
他没有在这个数字上多停留。清单上的案件进度在加速,但他的节奏没有变。
那天晚上十一点,陆诚还在办公室里翻第五案的卷宗。第五案是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故意伤害致死案,案发地在东河区一个菜市场旁边的小巷子里,受害人是一个五十六岁的水果摊贩,被人用利器刺伤腹部,送医后不治身亡。
嫌疑人范围锁定了三个人,但三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不在场证明,证据链互相矛盾,案件在多次补充侦查后仍未突破。
陆诚正翻到受害人的社会关系网那一页,手机响了。
号码是省厅沈警官的。
这个时间打电话,不会是小事。
“陆诚,范志平今天审讯的时候交代了一个情况,和王秀菊案无关,但和你手上的清单有关。”
“哪一个?”
“他说他的假证件网络里有一个客户,2020年下半年来找他做过一套证件,这个人的原始身份和你们清单上的第五案有关联。”
陆诚把手里的卷宗翻回了封面。
“第五案,东河菜市场故意伤害致死?”
“对。范志平说那个客户跟他说过,在江海出了事,伤了人,需要消失。时间和第五案的案发时间吻合。”
“那个客户的原始身份叫什么?”
“范志平说他登记的编号是B17,真名不确定,但做证件的时候留了一张照片,范志平的电脑里可能有存档。”
“查了吗?”
“正在导出数据,范志平的笔记本电脑加密了,技术组在破解,预计明天能拿到结果。”
陆诚挂了电话,把第五案的卷宗从头到尾又翻了一遍。
受害人叫孙培德,水果摊贩,在那个菜市场做了十多年生意。案发时间是2020年9月3日晚上八点半,地点是菜市场旁边的一条小巷。受害人被发现时已经失去意识,腹部有一处刺创,深度七厘米,贯穿腹壁进入腹腔,伤及肠系膜动脉,送医后大出血死亡。
凶器未找到。
嫌疑人有三个:
第一个,孙培德的邻摊摊主陈老二,和孙培德有长期的摊位纠纷,案发前一天两人在市场管理处吵过架。但陈老二在案发时间有妻子和两个顾客的证词证明他在家中。
第二个,孙培德的外甥李强,因为遗产分配问题和孙培德闹过矛盾。但李强案发时在另一个城市出差,有车票和酒店记录。
第三个,一个叫“小黑”的人,真名不详,据说是菜市场附近的混混,和孙培德有过一次冲突,孙培德报过警但后来撤了案。这个“小黑”在案发后失踪,至今未找到。
“小黑。”陆诚盯着这个外号。
范志平说他的客户2020年下半年在江海出了事,伤了人,需要消失。时间对得上。
如果B17就是“小黑”,那范志平的电脑里可能有他的真实照片和制作的假证件信息,拿到这些,就能确认身份,同时追踪他的去向。
陆诚给马亮发了一条信息:“明天早上跟我去趟东河分局,第五案有新线索。”
小郑的回复隔了五分钟才来:“陆哥你到底几点睡觉的。”
“你先睡,明天七点出发。”
陆诚把手机扣在桌上,又看了一会儿卷宗。
孙培德的妻子在案发后的笔录里说过一句话:“老孙出门前说了一句'去跟那个人说清楚',我问他跟谁,他没回答就走了。”
“那个人。”不是名字,不是外号,是一个模糊的指代。
孙培德去巷子里,是去跟“那个人”说清楚的。说清楚什么?如果对方是“小黑”,那他们之前的冲突到底是什么性质的?
卷宗里对孙培德和“小黑”的冲突只有一行描述:“受害人称对方在其摊位前闹事,敲了他的秤。”
敲了秤。菜市场的混混敲摊贩的秤,通常意味着收保护费被拒绝。
“如果小黑在收保护费,孙培德不交,小黑砸了秤。孙培德报警,小黑被警告过一次,但没有实质处理。后来孙培德又去找小黑要说清楚,可能是要让他赔秤,或者是告诫他别再来闹。然后起了冲突,小黑动了刀。”
逻辑说得通,但缺直接证据。
范志平电脑里的照片是关键。
陆诚把卷宗合上,看了一眼窗外。凌晨一点了,路灯把停车场照得惨白,只有一辆车还亮着尾灯,大概是值班巡逻的车在暖机。
他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收拾了桌面,把第五案的卷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