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年7月25日,湖南湘潭正值盛夏酷暑,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,107国道的柏油路面被晒得发软,蒸腾起阵阵热浪,连路边的梧桐树叶都蔫头耷脑地垂着,整个城市笼罩在闷热难耐的氛围里。

    这天上午,湘潭市邮电局的几名线路检修职工,身着工装,带着检修工具,沿着107国道逐段排查光缆线路,保障全市通讯网络的畅通。

    行至岳塘区荷塘乡长潭公路路段时,带队的职工停下脚步,指向路边一处标有“378号”的光缆线井,安排组员打开井盖检查线路。

    这本是日常检修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环节,可当职工费力掀开厚重的水泥井盖时,一股难以形容的浓烈恶臭味瞬间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那是尸体高度腐败与井内潮湿霉气混杂的味道,刺鼻、腥臭,直冲头顶,让人瞬间胃里翻江倒海,忍不住弯腰干呕。

    众人强忍着不适探头往井内望去,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瞬间汗毛倒竖,吓得魂飞魄散:

    不足一平米的阴暗线井里,缠绕着密密麻麻的黑色光缆线缆,井底横七竖八躺着三具赤身裸体的男性尸体。

    尸体已呈现重度腐败状态,皮肉粘连,轮廓扭曲,部分骨骼外露,原本的身形早已模糊,却能清晰看到每具尸体的头颅、胸部位置,都留有明显的外伤性创口,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几名职工脸色惨白,浑身止不住地发抖,半天说不出话,缓了许久才哆哆嗦嗦掏出手机,拨通了湘潭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,声音颤抖地汇报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发现。

    接到报警后,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刻启动重大命案应急机制,值班刑侦领导火速调集精干警力、法医及痕迹勘验人员,警车鸣着急促的警笛,冲破盛夏的闷热,一路疾驰赶往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短短半小时内,岳塘区荷塘乡的378号线井周边,就被警方拉起了严密的警戒带,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,市区两级刑侦力量全部到位,一场紧张的现场勘查工作随即展开。

    法医团队顶着井内散发出的浓烈腐臭,穿着防护服,蹲在井口边开展细致勘验,每一个步骤都不敢马虎。

    经过数小时的专业鉴定,基本信息逐渐清晰:三名死者均为男性,年龄区间在20至30岁之间,身高分别在1.65米至1.74米之间,身形中等;

    尸体头颅、胸部的创口为致命伤,创口形态显示为外力钝器击打与锐器刺划共同造成,系遭他人蓄意杀害;

    结合湘潭夏季的气温、尸体腐败程度以及周边环境推算,三名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已有半年,也就是1996年年底左右;

    更为蹊跷的是,现场除了三具裸尸,没有发现任何衣物、鞋袜、随身证件、财物等痕迹,仿佛死者被人刻意剥夺了所有身份标识,抛尸于此,意图彻底掩盖罪行。

    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杀人抛尸大案,三命同丧,抛尸国道光缆井,消息传开后,瞬间震动了整个湘潭。

    湘潭市公安局高度重视,当场将此案定性为“7·25特大杀人抛尸案”,成立专项专案组,由主管刑侦的市局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组长,刑警一大队牵头主办,岳塘公安分局、湘潭县公安局联合协作,抽调全局刑侦骨干力量,集中精力攻坚此案,誓要尽快查明死者身份、抓获真凶。

    案发次日,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利明安亲自带队,率领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盛德元、副总队长陈胜国火速赶赴湘潭案发现场,实地督战侦办工作,听取案情汇报,指导专案组调整侦查方向,要求务必尽快破案,消除社会恶劣影响。

    湘潭市市长蒋建国得知案情后,第一时间作出批示,特批5万元专项办案经费,全力保障专案组的车辆、人员、排查等各项开支,为案件侦办扫清后勤障碍。

    鉴于案件的恶性程度与社会影响力,公安部、湖南省公安厅先后将此案列为督办必破重大刑事案件,下达了限期破案的指令,重压之下,湘潭警方全体刑侦民警立下军令状,不破此案,绝不收兵。

    可案件侦办一开始,就陷入了巨大的迷雾之中。

    三具无名裸尸,没有任何身份线索,没有衣物、证件佐证,死者是谁?来自哪里?为何会被杀害后剥光衣物抛尸井内?受害前经历了什么?

    这一连串的问题,成了摆在专案组面前的最大难题。

    专案组兵分两路,一路继续对抛尸现场及周边开展地毯式排查,走访荷塘乡及周边村落的居民、国道沿线的商户、货车司机,寻找1996年年底以来的可疑人员、陌生车辆踪迹;

    另一路则全面梳理湘潭及周边地市近半年的失踪人口报案记录,逐一比对年龄、身高、体貌特征,可连续数日的排查,没有任何匹配结果。

    本地失踪人口中,完全找不到与三名死者相符的人员,案件仿佛走进了死胡同,侦办工作一度停滞不前。

    就在专案组一筹莫展、全员陷入焦虑之际,一名负责梳理外地寻人启事的刑警,在海量的信息中,发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。

    这份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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