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
    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四日下午,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走进来一个年轻女人。

    她二十五六岁年纪,生得端庄贤淑,一双杏眼却肿得像熟透的桃子,眼白上布满了血丝。

    她站在值班室门口,手指绞着衣角,嘴唇动了动,没发出声音。

    接待她的女民警后来回忆,那女人站在那里,像一根被风吹得快要折断的芦苇。

    她被让进办公室。刚坐下,眼泪就下来了。

    不是一颗一颗地掉,是成串地滚,顺着面颊往下淌,滴在蓝布工作服的前襟上,洇出一小片深色。

    她双肩剧烈地抽搐,几次张嘴,话都卡在喉咙里,最后好不容易挤出一句: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要报案……”

    她叫王秀兰,是成都纺织厂的挡车工。

    这天凌晨一点多,她下夜班回家,在距家还有二里地的东一环路上,被一个男人劫持了。

    那男人先后两次强暴了她。第一次在菜地里,第二次在她家附近的墙角。

    完事后,还抢走了她腕上的山城牌女表、一副变色镜和三块钱现金。

    她说话的时候,眼睛一直盯着桌面,不敢看任何人。

    说到最后,声音越来越小,小得像蚊子哼哼。

    女民警给她倒了杯水,她接过来,手抖得厉害,水洒了一半。

    二

    时间倒回十三个小时。

    五月十四日凌晨一点二十分,成都东郊。

    王秀兰骑着那辆二六圈的小轮自行车,从纺织厂出来,拐上了东一环。

    这条路她闭着眼都能骑——从厂里到家,正好四里地,要经过三个路口,两排梧桐树,一个菜市场。

    她骑了五年夜班,从没出过事。

    但这一晚,她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
    风很大,刮得路旁的桉树叶哗啦啦响,像有人在暗处拍巴掌。

    路灯稀稀拉拉的,隔老远才有一盏,灯光昏黄,照不了多远。

    她骑得快,链条哗哗地转,车轮碾过路面上的碎石子,发出细碎的咔嚓声。

    骑到距东郊体育场还有一里地的地方,路旁的梧桐树更密了。

    树冠交叠在一起,把月光遮得严严实实。她下意识地放慢了速度,眼睛往两边瞟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树影里窜出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人从路边斜插过来,动作极快,一把攥住了她的车把。

    她猝不及防,自行车猛地一歪,差点摔倒。她本能地想喊,嗓子眼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发不出声。

    同时,她感到小腹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——那东西刺穿了她的的确良衬衫,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,有些疼。

    她低头看了一眼。是一把三棱刮刀,刀身细长,在黑暗中泛着幽幽的光。

    “别出声。”那人的声音很低,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,“出声就捅死你。”

    她这才看清了那人的脸。二十岁上下,瘦长脸,颧骨很高,下巴尖尖的,眼睛不大,却亮得吓人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工作服,领口敞着,露出里面的红背心。

    “走。”他用刀尖顶了顶她的肚子,示意她往路边的菜地里走。

    她没动。她扭头看了一眼马路两头——空空荡荡,连个鬼影都没有。

    风停了,树叶也不响了,整个世界像被抽空了声音,只剩下她自己的心跳,咚咚咚,擂鼓似的响。

    “快走!”那人手上加了把劲,刀尖刺破了皮肤,她感到一阵刺痛。

    她踉踉跄跄地跟着他,走进了路边的菜地。

    三

    菜地很大,种的是莴笋和莲花白,一畦一畦的,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地中间有一条小水沟,沟里有水,潺潺地流着。沟边长满了野草,草叶上挂着露水,打湿了她的裤腿。

    那人把她推到水沟边,按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莴笋叶子擦着她的脸,凉丝丝的,带着泥土和露水的腥气。

    她闻到一股肥料的味道,还有那人身上的汗味,混在一起,呛得她想吐。

    她闭上眼睛,牙齿咬得咯咯响,指甲深深地掐进手心的肉里。
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那人终于放开了她。

    她躺在那里,一动不动。天是黑的,但能看见云在移动,偶尔露出一两颗星星,又很快被遮住了。

    她听见那人在旁边窸窸窣窣地穿衣服,然后是划火柴的声音,一股烟味飘过来。

    她慢慢地坐起来,机械地整理自己的衣服。扣子掉了两颗,她在地上摸了好一会儿,没摸着。她把工作服拢了拢,用手攥着。

    穿衣服的时候,她的手碰到了裤兜里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是一沓购货对奖券,纺织厂发的,五毛钱一张,一等奖是一台黑白电视机。

    她本来是揣着玩的,这时候突然有了主意。

    她悄悄地撕碎了对奖券,把碎纸片扔在地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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