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,特案大队会同预审处,搜查了郎成刚的家。

    搜出七连发猎枪一支,子弹五发;小口径枪托一个,子弹十二发;

    军用7.62毫米手枪子弹一百七十三发;七七式手枪套一个,子弹十六发;

    砍刀、匕首各一把;从山东买的八九式公安警服、武警制服各一套,还有警衔、警徽。

    那套警服挂在衣柜里,肩章压得整整齐齐,裤线笔挺。

    1992年3月31日晚上九点,那个穿这套警服的人,站在某保密单位门口,朝一个五十二岁的门卫开了枪。

    五年后,这套警服成了物证,编号拍照,装进档案袋。

    郎成刚、董兆利、钟庆虎三个人,总共作案六起:

    杀死四人,伤一人,杀人未遂一起,另伤害一人致重伤。加上山东那起抢车杀人,一共七条人命。

    1997年春天,这三个人被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里。等着他们的,是法律的审判。

    那支松鼠牌单筒16号猎枪,枪号,五年前从污水河里捞出来,检验完就锁进了物证库。

    如今又拿出来,跟新的案子对在一起。枪管上的锈迹还在,枪托上锯短的茬口还很新。

    它见证了一个人从第一次杀人到最后落网的全部过程。

    1992年到1997年,五年时间,北京城变了很多。

    可有些东西没变——比如污水河边的芦苇,每年春天还会发芽;

    比如那把猎枪上的枪号,一直刻在那儿,等着有人认出它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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