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
    1993年2月7日,立春刚过四天,京城北郊的旷野里还见不着半点绿意。

    上午九点来钟,一辆黄色拉达出租车沿着滨河路往北开。

    这条道偏僻,两边是枯黄的芦苇荡,再往东就是小清河。

    司机方启鹏三十出头,开出租两年多,拉过各式各样的人,可今天这俩乘客,他后来回忆起来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
    上车的地点在亚运村邮局门口。那天早上雾大,能见度不高,方启鹏把车停在邮局附近等活儿。

    一个穿警服的高个儿男人和一个瘦小个子走过来,拉开车门坐进去。高个儿坐副驾驶,小个儿钻后排。

    “去哪儿?”方启鹏问。

    “昌平。”穿警服的说,语气很自然,指了指旁边的小个儿,“他是司机,车本儿被扣了,我们去帮他取本子。”

    方启鹏扫了一眼那身警服——八九式的,肩章、帽徽都齐全,裤线压得挺直。

    他心里那点戒备就放下了。那几年,警察搭便车是常事,没人会多想。

    车往北开,过了立水桥,路面渐窄,两边是庄稼地和零星村落。

    穿警服的那位不怎么说话,偶尔从后视镜往后瞟一眼。后排的小个儿也不吭声,缩在座位里,手一直揣在兜里。

    方启鹏后来跟警察说,他当时就觉得这俩人有点怪,可又说不上来哪儿怪。

    车过了沙子营,路上基本见不着行人了。

    穿警服的回头朝小个儿挤了挤眼,那小个儿突然从兜里掏出把枪——五连发钢珠枪,乌黑的枪管抵住方启鹏的太阳穴。

    “哥们儿,借你的车用用。”小个儿的声音不高,却让方启鹏后脊梁一凉。

    车刹在路当中。小个儿逼着方启鹏挪到后排,穿警服的换到驾驶座,油门一踩,车继续往北。

    方启鹏被挤在后排右侧,小个儿坐他左边,枪口始终没离开他脑袋。

    他不敢动,脑子里一片空白,只听见车轮碾过沙土路的闷响。

    车又开了十来分钟,到了一个更偏僻的地方——后来他知道那地方叫沙子营村西边,路两边是杨树,光秃秃的枝丫戳着灰白的天。穿警服的又回头朝小个儿挤眼。

    方启鹏看见那个眼神,心里一紧:这是要动手了。

    他后来跟警察说,那一刻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完了。

    小个儿抬起枪,对准他脑袋。方启鹏闭眼。

    就在这一刹那,车猛地颠了一下——像是轧上了块大石头。

    小个儿手指正好扣动扳机。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枪打歪了,钢珠擦着方启鹏的头皮飞过去,钻进了车顶棚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方向失控,拉达车像脱缰的野马朝路边一棵大杨树撞去。

    穿警服的猛打方向盘,脚踩刹车,可来不及了。

    “轰”的一声巨响,车头撞在树上,凹陷进去一大块,右前胎爆了。

    车里三个人全被甩得七荤八素,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穿警服的先醒过来。他晃了晃脑袋,看见小个儿也醒了,正揉着额头哼哼。

    再往后排一看,方启鹏趴在那儿,满头是血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“走!”穿警服的低喝一声,拉开车门,踉踉跄跄下了车。

    小个儿跟在他后面,俩人一瘸一拐往北跑了,很快消失在枯黄的芦苇荡里。

    方启鹏其实没死。他只是被撞昏了,头上那个枪眼儿流了不少血,可命还在。

    又过了不知多久,他迷迷糊糊睁开眼,看见方向盘歪着,车前挡风玻璃碎成蛛网状,副驾驶座上掉着一顶警帽。

    他挣扎着爬出车,倒在路边。

    上午十点半,昌平县公安局李丹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:

    李丹乡歇甲村东五百米,小清河东侧滨河路上,有辆出租车撞坏了,停在路边。

    侦查员和法医赶到现场时,那辆黄色拉达还保持着撞车后的姿态。

    车头瘪进去一大块,右前轮瘪了。副驾驶座上那顶三号警帽格外扎眼。

    后排左侧地板上有一盒金桥烟。方向盘、座椅、防护网、车门把手上到处是血迹,已经干了,呈暗褐色。

    勘查人员注意到一个细节:车南侧六米八的一棵杨树旁,扔着一支单筒猎枪,枪管和枪托都被锯短了,枪托上套着个蓝色布套,旁边还有一只白线手套。

    枪里还装着一发猎枪子弹。再往东南五米九,出租车标志灯摔在地上,玻璃碴子碎了一地。

    那支猎枪被小心翼翼地提取出来。技术员后来鉴定:松鼠牌单筒16号猎枪,枪号,1992年新造的。

    枪膛里那发红色纸弹壳,无商标,铜座底部打有“16”字样,底火上有击发形成的凹痕。

    方启鹏被送进医院,捡回一条命。可这起案子,跟之前好几起案子一样,查了几个月,线索断了。

    没人把这支猎枪跟1992年那桩案子联系起来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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