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山的证据和同伙的指证,荣必能终于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第六章:血色真相

    在审讯室里,荣必能面无表情地交代了犯罪全过程,语气平静得令人毛骨悚然:

    “李唐浩跟我五年,我把他当亲兄弟。李明是我花大价钱从缅甸弄回来的师傅,我待他不薄。”荣必能说,“那20万是我最后的家底,我指望用这笔钱翻身。”

    2008年9月,李明向荣必能提出一个新“商机”:从某种常见处方药中提取冰毒,成本低、利润高。荣必能半信半疑,先投了2万元试水,没想到一个月就赚回1.5万。暴利冲昏了他的头脑,他四处筹借,凑了20万交给李明和李唐浩,让他们大量采购原料,扩大生产。

    “钱给了,人却不见了。”荣必能冷笑,“打电话不接,发短信不回。我找了他们半个月,最后在一个出租屋找到李唐浩。他编了个故事,说钱交给上家,上家跑路了。这种谎话三岁小孩都不信!”

    荣必能的愤怒不仅因为钱,更因为背叛。在他最落魄的时候,是李唐浩一直跟着他;在他需要制毒师傅时,是李明为他出力。两人的联手欺骗,让他感到奇耻大辱。

    2008年11月23日晚,荣必能以“有新生意谈”为由,将李唐浩诱骗至成都郊区一个偏僻的出租屋。一进门,荣必能和几名手下就将李唐浩制服,捆绑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问了他三天三夜,他不说。我就当着他的面,打断了他一根手指。”荣必能描述这些时,语气毫无波澜,“第四天,他撑不住了,承认钱被他俩分了,李明拿大头,他拿小头。”

    荣必能随即派人抓获李明,将两人关在一起。在接下来近一个月的时间里,两人遭受了非人的折磨:殴打、饥饿、寒冷,以及最残忍的——强迫吸食过量毒品。

    “我想让他们也尝尝被欺骗的滋味。”荣必能说,“他们用我的钱逍遥,我就让他们‘爽’到死。”

    12月中旬的一次逼问中,李明因反抗激烈,被荣必能的手下用铁棍猛击头部,当场死亡。荣必能决定抛尸灭迹。他和荣必忠、邓华军三人用白色编织袋包裹尸体,绑上铁块,连夜开车到黑龙滩水库抛尸。

    处理完李明后,荣必能知道李唐浩绝不能留。2009年1月初,他用同样手法灌李唐浩服下大量冰毒,待其昏迷后勒死,再次抛尸黑龙滩。

    “我没想到水库存水会下降。”荣必能最后说,“也许这就是天意。”

    尾声:深渊之影

    随着荣必能的认罪,“3·26特大杀人沉尸案”宣告侦破。以此案为突破口,警方顺藤摸瓜,共抓获荣必能犯罪团伙成员20人,缴获仿64式手枪1把、子弹3发、作案车辆3辆,查获毒资80余万元、麻古8公斤、冰毒3公斤及大量制毒工具和原料。

    该案还连带破获制贩毒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等8起重大刑事案件,彻底摧毁了这个危害一方的犯罪团伙。

    2009年12月,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。荣必能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荣必忠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;邓华军被判处无期徒刑;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审判那天,李唐浩和李明的家属都来了。李母在听到判决结果时,放声痛哭:“我的浩浩啊,你走错了路,但罪不至死啊......”

    荣必能自始至终面无表情。当法官问他是否上诉时,他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宣判后,王建国站在法院门口,点燃一支烟。这起案件虽然破了,但他心中没有太多破案的喜悦。两个生命的消逝,多个家庭的破碎,还有那沉在黑龙滩水库深处的罪恶......这一切,原本都可以避免。

    “毒品是深渊,”他喃喃自语,“一旦踏进去,就再也回不了头。”

    远处,黑龙滩水库在阳光下波光粼粼,看起来平静美丽。但那些沉在两百米深处的铁块和冤魂,将永远提醒世人:有些错误,一旦犯下,便是万劫不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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