嘟囔了一句:“咋浑身湿透了?”他含糊应了一声,钻进被窝瑟瑟发抖,直到天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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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他的第一次杀人。很多年后他在审讯时说:“那时候我就知道了,杀个人跟杀只鸡差不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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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、监狱成了犯罪学堂

    1979年春天,王万明在县城机械厂偷自行车时被逮个正着。

    警察从他住处搜出了十几块不同品牌的手表、两架半导体收音机,还有一本写满淫秽幻想的笔记本。

    法官看了看卷宗:盗窃、流氓行为,判了三年劳教。

    如果监狱是所学校,王万明在这里修的是“犯罪学”专业。

    他认识了因抢劫入狱的“刀疤刘”,学会了用一根铁丝开三簧锁;听了强奸犯“花裤衩”吹嘘作案经历,知道了要选下雨天——雨水能冲掉痕迹。

    1981年夏天,提前释放的王万明回到村里。出狱第三天的半夜,他被隔壁新婚夫妻的动静吵醒。

    月光透过窗纸,他盯着房梁上晃动的蛛网,突然起身翻过两家之间的土墙。

    新媳妇周晓芸独自在家——丈夫去镇上卖粮了。王万明用刀撬开门闩时,周晓芸正在灶台边洗碗。

    她回头看见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邻居,还没来得及问“万明哥有啥事”,就被捂住了嘴。

    事后,王万明系着裤带说:“敢说出去,杀你全家。”

    周晓芸缩在墙角瑟瑟发抖。但她丈夫回来后还是发现了异常,拎着柴刀冲到王家。这一次,王万明被判了五年。

    在监狱里,他学会了更重要的事:伪装。他积极劳动,主动打扫监舍,甚至帮助不识字的狱友写家书。

    管教民警在记录本上写道:“王万明改造态度端正,有悔改表现。”

    他们没看见的是,夜深人静时,这个“表现良好”的犯人正用指甲在墙壁上刻下一道道计数符号——每一道代表一个他幻想中的受害者。

    1984年,王万明染上肺结核。监狱医院里,他躺在病床上剧烈咳嗽,咳出的血沫染红了枕巾。

    两名狱警带他去市医院复查,在医院食堂排队打饭时,他突然弯腰捂住胸口,狱警连忙扶他坐下。

    “厕……厕所……”王万明脸色惨白。

    狱警犹豫了一下,解开了他的手铐。王万明踉跄走进厕所隔间,反锁了门。

    两分钟后,外面传来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狱警踹开门,只见人倒在便池边,额头磕破了皮。他急忙转身去喊医生。

    脚步声远去后,王万明睁开眼,翻身爬起,从厕所窗户跳了出去。窗外是医院的后巷,堆着废弃的医疗器械。

    他扯掉病号服,里面穿着早就准备好的旧工装,混进了街上熙攘的人流。

    这一逃,就是千里之外的西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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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四、双重人生:果园主人与夜行恶魔

    1990年的西安雁塔区雷家寨村,来了个东北口音的男人。

    他自称王建国,老家遭了灾,出来谋生。村里果园主赵老汉看他手脚麻利,雇他看守果园。

    王万明(此时他对外叫王建国)确实勤快。天不亮就起来修剪果枝,下午挑着粪桶施肥,晚上抱着猎枪守夜。

    村里寡妇杨小翠家缺劳力,他主动去帮忙挑水劈柴。一来二去,这个话不多但实在的东北汉子,打动了丧夫多年的杨小翠。

    1992年春节,两人摆了桌简单的酒席。村干部做主婚人:“王建国同志,以后就是咱雷家寨的人了!”

    宾客们鼓掌,没人注意到新郎官笑容下的异样——他的目光扫过席间几个年轻姑娘,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贪婪。

    儿子出生那天,王万明在产房外蹲了一夜。护士抱出婴儿时,他颤抖着手接过,第一次流了眼泪。

    然而人性深处的裂痕,不是亲情就能弥合的。

    1992年6月2日傍晚,王万明给果树打完农药,骑着摩托车回家。

    行至杜城村附近的乡道时,他看见一个穿碎花裙子的姑娘独自走在路边。姑娘叫李倩,17岁,在镇上的裁缝店当学徒,那天因为加班晚了。

    王万明减速跟了一段,确认前后无人后,猛地加速冲到李倩前面,刹车转身。“姑娘,去纺织厂咋走?”

    李倩本能地后退一步,指了指西边:“往前走到路口右转……”

    话没说完,王万明一把掐住她的脖子,另一只手握着扳手砸向她后脑。

    李倩软倒的瞬间,王万明将她拖进路旁的玉米地。事毕,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下了姑娘的左耳,装进塑料袋——这是他开始收集的“战利品”之一。

    回到家已是晚上九点。杨小翠抱怨:“咋这么晚?菜都热两遍了。”

    王万明洗手吃饭,还给儿子喂了一勺鸡蛋羹。卧室抽屉深处,那个装着耳朵的塑料袋,静静地躺在结婚证旁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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