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许动!警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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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男人愣了一下,突然想跑,可辅警已经绕到他身后,一把按住他的胳膊。

    “咔嚓”一声,手铐铐上了手腕。旁边那个穿拖鞋的男人吓得往后退了两步,赶紧摆手:“不关我的事!我就是跟他聊了两句!”

    王警官看了眼那个男人,心里有底了——要是不相干的人,不会这么慌张地撇清关系。

    他蹲下来,看着被按在地上的嫌疑人,问:“7月15号、22号、28号,灵峰山附近的抢夺案,是不是你做的?”

    嫌疑人低着头,头发遮住了眼睛,沉默了几秒,声音低沉地说:“是。”

    周围的人都围了过来,“漂亮阿姨”们也跑过来,刘阿姨指着嫌疑人,对围观的人说:

    “就是他!之前光着身子抢东西的!”人群里响起一阵议论声,有人拿出手机拍照,王警官赶紧拦住:“大家别拍,注意保护案件隐私。”

    随后,嫌疑人被押上警车,往公安局开去。车窗外,“漂亮阿姨”们站在路边,朝警车挥手,刘阿姨的眼里闪着光——她们终于帮警察抓住了这个坏人。

    四、审讯室里的荒唐动机

    审讯室里的冷光灯很亮,嫌疑人坐在椅子上,双手被铐在桌腿上。

    他叫张强,28岁,贺州本地人,没固定工作,之前在广州的一家健身房当教练,因为跟顾客打架被开除,回到贺州后一直没找到工作,手里的钱很快就花光了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裸体抢夺?”王警官坐在对面,看着张强的眼睛。

    张强抬起头,眼神躲闪着:“没钱用了……我想抢点钱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那为什么不穿衣服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……她们看到我没穿衣服,会害怕,不敢追。”张强的声音越来越小,“第一次抢的时候,我本来穿着衣服,后来想,脱了衣服她们肯定不敢看,跑的时候也没人敢拦我。”

    他交代,每次作案前,他都会提前去踩点,专门找没摄像头的小巷子或者路灯暗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马路上有摄像头,我不抢;人多的地方也不抢,怕被人抓住。”

    他还说,自己把衣服藏在灵峰山的山洞里,作案时就脱下来放在洞里,抢完东西再回去穿上,然后下山找个没人的地方换衣服,装作没事人一样。

    “你就不怕被人发现?”李警官问。

    “我以为没人会注意到我。”张强叹了口气,“灵峰山上的山洞多,我换着地方住,晚上搜山的警察来了,我就躲到深一点的洞里,等他们走了再出来。”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有肌肉,张强说,以前当教练时养成了锻炼的习惯,就算没工作,也会在山洞里做俯卧撑、拉伸,“不然肌肉会松掉”。

    他还说,自己不敢跟家里说没工作,每次家里打电话,都骗他们说在“外地打工,挺好的”。

    “抢来的钱都花在哪了?”

    “吃饭、买烟,还有上网。”张强说,抢来的手机都被他卖到了二手市场,钱包里的现金也花光了,“我知道这样不对,但当时没钱,脑子一热就做了。”

    当王警官告诉他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,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时,张强的肩膀垮了下来,双手捂着脸,小声地哭了:“我对不起我爸妈……我不该一时糊涂。”

    案件查清后,张强被依法刑事拘留。贺州市公安局还专门去了“漂亮阿姨”的活动室,给她们送了锦旗,上面写着“民间志愿显担当,平安贺州共守护”。

    刘阿姨接过锦旗,笑着说:“这是我们应该做的,以后我们还会帮警察盯着,让贺州更安全。”

    从那以后,灵峰山下的广场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。

    “漂亮阿姨”们依旧每天跳广场舞、买菜、带孩子,只是她们的“巡逻队”还在,遇到异常情况,还是会第一时间给警察打电话。

    而那起“裸男抢夺案”,也成了贺州人茶余饭后的话题——大家都说,多亏了警察的坚持,还有“漂亮阿姨”的帮忙,才抓住了那个荒唐的抢匪。

    夜色再次降临贺州,灵峰山的灯光亮了起来,山脚下的广场上,音乐声和笑声交织在一起,温暖而安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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