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小子是和平村的,以后找他报仇!”

    “报你麻卖麻花,你他妈打得过就有鬼了,以后看到他了,离远点!”

    土老贼一巴掌就拍在了独眼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刚才那人,心狠,特别是那一双眼睛,从眼底透露出杀伐之气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土老贼哪还敢惹啊!

    而且自己脖子上这一刀,就是他给的提醒。

    如果这刀再深一点,那自己就成一具尸体了!

    身手好,刀功好,有勇有谋,土老贼都怀疑陈兴平是上过战场的人!

    土老贼带着小弟屁滚尿流的回城看医生。

    陈兴平刚才那几刀,是斜着切刀肉里的,虽然不致死,但是伤口深,怕是要个个把月才能好。

    自己以后出门,还不知道会碰到多少这样的情况。

    陈兴平从家里出门的时候,就带了刀片在身上。

    一旦有危险,他也有自保能力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不杀人。

    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,虽然还是六十年代,虽然没监控之类的,可是就怕万一有人看见。

    到时候一旦被抓,后悔严重。

    不到万不得已,陈兴平不会选择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形式来解决事情。

    对于刚才的那几个小土贼,陈兴平吓唬一下他们就行了。

    其实,陈兴平出城的时候就察觉到有人跟踪自己了。

    为了不暴露自己是哪个村的,他特意往和平村方向走,如今甩掉了尾巴,陈兴平这才绕路回村。

    山路难行。

    陈兴平背着东西,回去的速度放缓了些。

    而这时,吴春凤和李子豪已经回村了。

    他们两进城的事,全村都知道。

    如今看着吴春凤穿着新衣服回村,全村人都围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春凤,你老婆婆对你可真好啊,给你买了新衣服不说,还带了陈记的糕点……春凤,你以后可就是城里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呦呦呦,还是新孩子(鞋子),春凤你今天是从头买到尾,难不成是买来结婚的啊?”

    吴春凤嘚瑟回答。

    “不是得,子豪哥哥说了,结婚重新给我买……我还买了个城头女人才戴的发夹,你们看,好看得很呦。”

    村里嬢嬢都往吴春凤头上看去。

    发夹精致漂亮,她们都羡慕得不行。

    吴春凤这一身装扮,倒也像是个城里女人。

    站在人群中央,吴春凤面色红润,她提着手中的糕点,一边将糕点碎渣子分给众人,一边也把李子豪吹上了天。

    “子豪哥哥一家都很稀罕我,我这身衣裳,两块钱买的,上好的料子,穿起巴适得着不住。”

    “哎呦,我都说不要买浪多东西,但是婆婆妈非要给我买,这是李记的绿豆糕,还剩了点,你们都尝哈。”

    一听说有绿豆糕吃,大家伙伸出手往牛皮纸袋里抓去。

    “绿豆糕啊,我这辈子还没吃过哎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,我们拖春凤的福,才能吃到城头的绿豆糕。”

    麻子婆婆一边吹捧吴春凤,一边将手飞快的伸入嘴里。

    她把五根手指放在嘴里嗦了一口,手指上蘸满口水后,又飞速伸进了牛皮纸袋里抓绿豆糕。

    袋子都是绿豆糕渣渣,大多都被裹上了麻子婆婆的手指上。

    麻子婆婆心满意足的舔着手指上的绿豆糕渣渣。

    其它人见状,气得瞪了麻子一眼。

    然后也紧跟着把手伸进去抓绿豆糕,就算是只抓到了一点碎渣子,大家也津津有味的嗦着手指头,品着味。

    好吃,城头的东西,实在是太好吃了,甜滋滋的。

    吴春凤听着村里人吹嘘夸张的话,笑得嘴都合不拢了。

    她现在就是全村最幸福的女人。

    幸好自己怀上了李子豪的孩子。

    要是嫁给陈兴平的话,肯定享受不到这些。

    吴春凤越发觉得自己眼光好,会选男人,选了李子豪,她肯定能成为全村唯一一个嫁到城里,过上好日子的女娃。

    村里人也认为,吴春凤不嫁给陈兴平,转而嫁给李子豪,是最为明智的选择。

    毕竟,陈兴平一个村里人,哪能比得过城里知青啊。

    “春凤,幸好你没嫁给陈老二的儿,要不然可没得绿豆糕吃哦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,还是李知青好,人有学问不说,还是城头人,春凤,你命真好。”

    吴春凤知道,这些人是真的羡慕自己。

    她竟然神神叨叨的,将自己肚子里有孩子的事,冲大家炫耀起来。

    “哎呦,子豪哥哥是对我真的好,而且,我肚子头还怀了他的娃娃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,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来喝杯喜酒,子豪哥哥说了,我们结婚要喝苞谷酒,而且还要吃猪肉,大家到时候来吃就是!”

    吴春凤怀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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