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就自己背着包到处走,走遍了全国各地,整整一年才回来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就没再出过远门。”

    “朋友呢?有没有几个说得上话的?”

    庄岩接着问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方硕新摇摇头,“现实中没人,网上也基本没啥熟人。”

    庄岩脑袋嗡的一下,心里像是被一群野马踩过似的。

    没撒谎!

    刚才所有回答,全是实打实的话,一点水分都没有。

    难道真碰上什么见鬼的事了?

    可这合理吗?

    “谈恋爱呢?”

    庄岩随口又补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

    方硕新忽然脸一红,耳根都泛起了颜色。

    呵。

    庄岩忍不住笑了笑。

    他懂这家伙现在啥心情。

    这就跟别人要借你电脑一样,哪怕是最铁的哥们,亲戚长辈,你心里也会发毛。

    谁的硬盘里没藏着一堆私密小天地?

    一个正常男人,年轻时候总会有个暗恋的对象吧?心里总得藏着个小神仙似的人。

    “不算恋爱吧。”

    方硕新挠了挠头,尴尬地咧了咧嘴,“就是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,鼓起勇气表白了。

    结果后来养父母出了事,我休学了,之后就断了联系。”

    “行,谢谢配合。”

    庄岩站起身,转身推门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审讯室外。

    所有人立马朝他望来。

    那眼神,活像濒死坦克看见了治疗奶瓶。

    像血条见底的小鲁班刚逃命成功,回头看到小明牵着狗链冲过来救命。

    尤其是王宇,眼神最亮,几乎能发光。

    仿佛在无声呐喊:兄弟,有门路对不对?

    “不是他!”

    庄岩摆手,“我敢确定,这些案子跟他半点关系没有。

    别说参与了,他恐怕连那个疑似特工的人都不认识。”

    众人:……

    意思就是,请了个大神回来也没辙?

    “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庄岩眼睛忽然一眯,闪过一道古怪的光。

    刹那间,周围原本灰心丧气的脸全都活了过来。

    就像第一个掉坑的倒霉蛋,突然发现旁边还有第二个正往下跳。

    卧槽……庄岩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说真的,他特别讨厌他们现在这副眼神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王宇急吼吼地追问。

    庄岩这才缓缓开口:

    “那本小说的内容……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小说内容?

    王宇和同事们一脸懵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我认识一个人……很早就在码字了,十三岁就开始写!”

    庄岩脸色复杂,顿了顿才继续说,“所以他知道点写作门道。”

    我认识一个人?

    王宇和沈正阳对视一眼。

    其他人也都露出怪异的表情。

    所有人齐刷刷盯着庄岩。

    你说的这个“朋友”,该不会就是你自己吧?

    庄岩脸上微微发烫。

    这一秒,羞耻感像山洪暴发,不,是海啸级别的,直接把他淹没了。

    就跟藏在抽屉里的私房话本被人拿到台上公开朗读一样,头皮一阵阵发麻。

    好吧,他承认,那个“朋友”——就是他自己!

    当初刚穿越,年纪又小,日子过得闲得发慌。

    就想搞点外快补贴生活。

    干脆把前世火过的网文抄一遍呗。

    比如《盗墓笔记》那一类的。

    躺着收钱岂不是美滋滋?

    那时他还觉得自己聪明绝顶,简直是天才。

    结果很快就被现实毒打。

    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小说,谁记得全啊?

    他也终于明白一件事:那些重生文里写的,主角靠抄书一夜暴富——全是忽悠人的!

    你得有多变态的记忆力,才能一个字不错地还原整本书?

    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边想边写。

    而庄岩的第一本书大致是这样写的:一个平平凡凡、丢人堆里找不着的普通人,有一天突然被律师找上门,说他的远方亲戚是个世界级富豪,留了一大笔遗产,还有一群美女等着他继承。

    于是主角战战兢兢接手家产和美人团。

    印象最深的一个桥段是:

    主角原来穷得叮当响,在公司做社畜,继承财产后回去辞职。

    老板还像往常一样骂他废物,准备训人。

    主角直接甩脸怒吼:装什么装,老子不干了!

    然后霸气自报身份,说自己坐拥百亿资产、几十套豪宅。

    顿时,那个势利眼老板和一群曾经嘲笑他的同事全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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