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谦,要不是老娘当年瞎了眼,会看上你这种农村来的穷光蛋?”

    “老娘能把你当小白脸养了这么多年,那是你祖上冒青烟,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我弟弟住院,只是希望你拿出一颗健康的腰子给他换上而已,你居然还敢推三阻四?”

    “要是因为你不配合,我弟断了后,拿你十条命都赔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告诉你,今天你同意最好,要是不同意,老娘一样有办法把你的肾摘下来,给我弟换上。”

    柳嫣然尖酸刻薄的声音萦绕在耳畔。

    王谦“啊”的一声,从噩梦中惊醒过来。

    下一刻,他愣住了。

    这里并不是医院,他也没有在病床上。

    这是一间似曾相识的木房。

    周围的墙壁用竹子编织而成,表面还糊着一层厚厚的牛粪。

    窗子只用一块木板挡住,几缕微弱的光线从缝隙透射进来,隐约照亮了房间内的一切。

    一扇腐朽的木门歪歪斜斜,随时都有可能倾倒下来。

    墙角摆放着一个木制的老式衣柜,同样陈旧而破烂。

    而刚刚被他掀开的被褥,看起来还算干净,但却褴褛不堪,边角处还有几个破洞。

    再打量了自己一眼,

    身上穿着一件九十年代的白色背心,大半都被冷汗浸透了,正湿漉漉地贴在他的肌肤上。

    “我这是……重生了?”

    “回到了九十年代?”

    短暂的惊愕过后,王谦想到了这么一个惊为天人的可能。

    这间简陋的木屋,他再熟悉不过了。

    是他年轻时,曾经住过的房子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他,虽然已经结了婚,却还是个十足的愤青。

    父母含辛茹苦供他上大学,导致家里一贫如洗,他却为了爱情和一个家境优渥的女同学柳嫣然私奔。

    结果没玩多久,柳嫣然却厌倦了,一脚把他踢开,然后去国外留学了。

    心灰意冷之下,他辍学回家。

    在父母的安排下,娶了一个毫无感情的隔壁村女子林晓语为妻。

    不久后,林晓语怀孕了。

    但,他却漠不关心。

    他始终沉溺在大学那段感情里无法自拔。

    婚姻在他看来,就是走个过程,遂了父母要他传宗接代的任务。

    尽管他的妻子林晓语很漂亮,也很贤惠,他总是怎么看都不顺眼。

    嫌对方只是初中毕业;

    嫌对方土里土气;

    甚至是恨对方误了自己的青春年华。

    所以从始至终,这段婚姻在他看来,都是被迫的,他也从未对林晓语有过任何感情。

    尤其是当林晓语快要生的时候,他还喝得烂醉如泥,情绪激动之下,甚至扇了林晓语两耳光,然后从此愤然离家。

    不想再受到任何束缚,他在外漂泊了十年,都没有回家一趟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一旦回来,就会被这段不幸的婚姻,以及残酷的现实困在农村这座牢笼里,永远也走出不去。

    就算偶尔想念父母了,因为这个时代手机电话还没有普及,他也没法联系。

    直到十年后,他忍不住回来时,他熟悉的家,已经杂草丛生。

    从邻居口中,他才得知,他父母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,因为没钱医治,活活拖到死。

    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的妻子林晓语,在给他父母举办完葬礼后,也带着他儿子搬离了这里,从此不知所踪。

    他虽然有心寻找,但茫茫人海,他却不知该上哪找去。

    而当初去国外留学回来的女同学柳嫣然,却再次找到他,并对他释放了爱意。

    然后,他就像个行尸走肉,过上了被富婆包养,但却毫无尊严与自由的日子。

    这一过,便又是十年。

    后来随着时代进步,科技发达,他终于打听到了林晓语的去向。

    根据他得到的消息,他的儿子不但已经长大成人,而且还在上大学,年年考试成绩第一。

    至于他的妻子林晓语,居然一直都没有改嫁,独自一人在工厂里打螺丝,把他儿子抚养成人。

    得知这一切时,他整个世界都崩塌了。

    无尽的悔意将他淹没,任何自责的话语,都无法表达他的愧疚之情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他不顾一切找到林晓语时,对方却冷漠得让他心痛,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,对他的百般道歉与哀求无动于衷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他才明白,什么叫哀默大于心死。

    就在他后知后觉,追悔莫及时,柳嫣然却带着一群保镖找上了他,并要求他拿出一个肾给对方的弟弟换上。

    柳嫣然的弟弟患上了尿毒症,如果没有人自愿捐献,根本就活不了几年。

    他自然不愿意。

    但柳嫣然哪里会就此罢休,居然让人强行把他绑起来,准备摘走他的一个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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