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皇埔轩的伤,李沫回家的打算又推迟了。

    有点惆怅,有点烦闷,本来已经打算下午就走了,现在又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,可谓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呀。

    要不是看在抢劫库房的份上,李沫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。

    药方早就给了皇埔轩,也吩咐后厨多炖骨头汤,李沫只需要每天进行例行检查就可以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,她就成了最闲的人,闲下来怎么办,逛街呀。

    人啊,不能有钱,有钱有闲就想逛街,逛街就想买东西。

    特别是女人,叫她走一下路,会觉得累,这也痛那也痛,叫她逛一天的街,却毫无疲惫。

    所以逛街就是女人的天性,李沫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况且李沫一点都不想呆在轩王府,感觉到处都是眼睛,总盯着她,干什么都不自由。

    这不,李沫出来炸街了,有钱人底气足啊,管他三七二十一,看中了就买,姐有钱。

    衣服就算了,松江县制衣厂的衣服比这里的还漂亮。

    李沫想来想去还是打算买首饰,最主要是方便带走。

    玲珑阁的东西好看是好看,但是太贵,不再考虑的范围。

    姐现在虽然有钱,却也不能乱花。

    秋雨看着李沫进了好几个首饰铺子,只是进去看了半天,什么也没买,难道不够高档?

    秋雨就纳闷,王爷昨天买这么多首饰,难道还不够吗?今天又来看,真的是败家,以后的轩王府够不够她败呀?

    就这么无聊的逛着,走过两条街道之后,李沫脚步忽然一滞,眸色也闪了闪,回头看向某处,问了一句:“还不打算出来吗?”

    秋雨摸摸鼻子,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,他觉得他隐藏的很好啊。

    “嘿嘿,李大人,逛街呢,要不要我帮你拎东西?”

    李沫看着空空如也的两只手,无语地翻了个大白眼,拎什么?空气吗?

    秋雨尴尬地笑了笑:“李大人,要不我给你当向导吧,我对京城非常熟悉!”

    李沫一口拒绝:“不需要,我们好像不是很熟。”

    秋雨:“…”

    好吧,你是爷,你说的都对。

    秋雨不敢回去,他的任务是保护李沫,如果回去了,王爷不得打断他的腿。

    李沫皱着眉看他:“怎么还不走?”

    秋雨磨磨蹭蹭,支支吾吾的说:“那个,李大人,没有王爷的命令,我可不敢…”

    李沫是个好人,听了这话,知道又皇埔轩的馊主意,也没有再为难他,喜欢跟就跟着吧。

    之后里李沫又了逛书店,发现这里的书贵的恐怖,笔墨纸砚更加夸张,当然,品质还是很不错的,一分钱一分货。

    李沫咋舌,京城真的不是普通人呆的地方,太贵了,唔唔,我要回松江县。

    “恩公,留步!”突然后面传来了一个惊喜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恩公,等等我。”

    “恩公,恩公,叫你呢。”

    李沫不由得一阵诧异,声音有点熟悉,骤然收住了脚步,没等她回过身,一道白色的身影嗖的一下已经拦在了她的跟前。

    秋雨早已拔剑,对方却着急地说:“秋雨,是我。”

    定眼一看,是夜轻尘,秋雨收起剑:“夜世子,有事?”

    夜轻尘狂摇扇子:“本世子不找你,让一下,我找她。”

    对李沫说:“恩公,我可总算找到你了。”

    李沫一看,原来是夜轻尘这个250。

    李沫指着自己的鼻子,淡淡的开口:“你认识我?可我不认识你啊。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打死不能承认,自己就是那天晚上救了他的人,这个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钱已经收了,已经两清。

    夜轻尘倒是笑了,那笑容似满山罂粟花开,勾魂夺魄,靡艳的声线,更是撩人心神,轻飘飘地道:“救命恩人的样貌,我怎么可能不认得,就算你化成灰,我也能看出来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李沫:艹,这是在诅咒我早点死吗?信不信我揍死你。

    李沫拒绝承认,推开他:“麻烦你让让,我很忙,而且我也不认识你。”

    夜轻尘没被推开,反而突然靠近,眨着桃花眼,小声地说:“恩公,是不是皇埔轩为难你了,不怕,你去我家,夜王府会保护你。”

    自以为说的很小声,但是秋雨是习武之人,听力惊人,一听这话,脸都黑了:“夜世子,你什么意思?我们王爷没惹你吧。”

    在这京城,夜轻尘最看不顺眼的是皇埔轩,那个男人太优秀,同样为京城两大美男之首,夜轻尘却样样落后于他。

    唯一比他优秀的是,夜轻尘的后院人满为患,每天热闹非凡,而皇埔轩还是孤家寡人一个,冷冷清清的王府,一点人气都没有。

    夜轻尘:“我说秋雨,耳朵长这么长不好,会折寿的。”

    “恩公,我知道这里有一家青楼,白天也开门,里面的姑娘非常的漂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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