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不管怎么说,挥出去杀伐的第一刀,对于高郅来说,终归是一次难得的战场体验。

    毕竟,这些都是于战场上直接关乎生命的经验,于后世和平年代,普通人一辈子接触不到的经历。

    往往就是这些关于生死的技巧、经验,很多都难以单纯的依靠口中传授,来起到什么大的效果的。

    在直面生死之间的战斗,搏杀,无疑是最容易让人飞快成长的催化剂。

    老兵之所以在各个军队都吃香,最主要的一点,也是因为他们有着南征北战,久历沙场搏杀出来的丰富经验。

    用军人的话来说,战场便是男人的最好的洗礼仪式

    !

    每一个见过血的人,和之前没有亲身见血的人,精神面貌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所以,从长远的讲,之前的那一场在正规军眼中或许算不上是一场真正大战的战斗,对于高郅来说,却绝对是至关重要的。

    或许连他自己本身都没有发现,但那份“体验”,确是实实在在的,让他的整个人都如同脱胎换骨般的有了微妙的转变。

    即是气质上的转变,也是精气神上的直观体现。

    也只有真正经历过血火的淬炼,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合格的兵!

    “嘟~呜呜~!”

    稍作休憩调整,闷长的行军号角声便再度鸣起。

    论起征伐外族的积极性,高郅还真不得不佩服下自己如今的主公。

    出身辽西的公孙瓒,一向作战勇猛,在与乌桓、羌人交战之时,更是声疾色厉,作战时像是打自己的仇人似的。

    神马所谓的挑灯夜战、穷追不舍,那都是家常便饭!

    只是苦了他手下的士卒,经常要加班加点....

    这不,兵闻鸣角,四散挑选地方休息的众人,迅速集合,披甲上马,肃然振神,整装待发。

    “全军...出发,目标直取乌桓主力!”公孙瓒右手一挥,沉声大喝,面色陡然一凝,威势骤起。

    “呼啦啦...”

    除了整齐的盔甲抖动声音,没有分毫说话声音,所有骑士如为一体,井然有序。

    当今天下精骑,公孙白马,当仁不让!

    兵主杀伐,气埝无形,随着白马义从的聚集,无形中,四周的气氛也是迅速变得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深吸了口气,高郅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铁枪,现在他唯一能够依靠的,就是残留在自己身体的这种战斗本能了!

    至少从刚刚高郅在混乱之中,打死那个倒霉的乌桓士兵的情况来看,貌似这个身体的这种战斗本能,在士兵当中还是蛮强悍的!

    嗯....实在不行,还可以抱抱身边的粗大腿。

    默默的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赵云,高郅感觉自己的忐忑,稍稍舒缓了不少,下一刻,他左手轻轻一拽缰绳,被周围的伍员裹挟着,随军冲刺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夜色阑珊,星辰寂寥。

    呃....

    没错,环境依旧是在黑夜。

    地点位于公孙瓒等人冲锋的目标方向十里之遥的地方,同样有一批临时营帐,大约百十座帐篷鳞次栉比的围拢成一团。

    营帐前篝火熊熊,一帮亦匪亦兵的家伙,正光着膀子开怀畅饮,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正是公孙瓒所寻找的乌桓主力。

    对于这些长时间苦哈哈的乌桓人来说,此刻的他们,正是春风得意之时,自打离了草原,杀入中原后,他们是恨不得挖地三尺,遇见村庄便杀进去洗劫一番。

    牛羊牲畜,统统直接杀掉用来犒劳军队、大快朵颐,财产也是全部抢走,一个铜钱不留。

    遇见年轻妇人更是没少逞了shòu yù,若是哪个男人敢反抗,一刀下去便夺人性命。

    对于他们...尤其是第一次踏入中原的乌桓士兵来说,这里,简直就是天堂!

    “哈哈……还是这样的日子痛快啊,中原的女人就是够嫩,不过就是没仗打,那些守城的中原人太弱了,完全不尽兴!”

    在营帐中间的空地上,一个大汉光着膀子恣意的放声大笑,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裤子,手里拎着酒坛子,大口喝酒大口吃肉。

    旁边的心腹会心的邪笑道:“将军别在这里抱怨了,这几天下来被你糟践的娘们不说有十个至少也有八个了?难道这几日来,在中原积攒的邪火还没有泄掉?”

    “我呸!”

    粗汉腮帮一鼓,拎起酒坛子把浊酒大口灌进肚子里,开始大吹大擂:“不是老子和你们吹牛。这些个乡下娘们净是些什么货色?一个个蓬头垢面的农妇而已,皮肤粗糙,要模样没模样。要身段没身段,老子肯上她们是她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!”

    “别的不说,当年,我随丘力居将军突袭幽州渔阳郡,伙同张纯,三日下城。”

    “啧啧啧,那时候我们全城疯狂劫掠一天,城里的娘们啊那才叫女人!皮肤白的像葱。嫩的用手一掐就出水,干起来的时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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