霞光之下,东边的云层渐渐泛起了鱼肚白。

    拂过青草的风传来焦臭的味道,天空太阳升了起来,飞鸟受到惊吓一般在盘旋,调头飞走。

    一缕淡淡的黑烟飘上天空,空气里有股呛人的味道。

    踏踏踏

    ...

    马蹄飞驰,闷响如雷。

    随着出了营寨,白马义从们的表情开始变得愤然,乃至渐渐沉默起来,离得蓟县越近,这种情绪,便愈发的浓郁、压抑。

    空气中犹自飘荡着刺鼻怪异的味道,触目所及,四处皆是具具罗尸,观那服饰,毫无疑问,那些血肉模糊的躯体,都是大汉子民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,空气凝固、压抑,没有人说话,这个时候,氛围仿佛焦固。

    透过叠叠树叶,在两旁的树叉上,还依稀可以看到,被悬挂在其上的头颅。

    这些头颅的主人早已死去,现在的它们...被当做玩物,用来shì wēi!

    这是一种侮辱,对大汉威严的挑衅!

    “白马义从何在!”公孙瓒气的两眼通红,马鞭一扬“加速前行,随我杀戮贼寇,沿途所遇,一个不留!”

    “沿途所遇,一个不留!”

    清一色的白色战马,在旷野中引人注目,整齐划一的口号响彻山林,振奋人心。

    公孙瓒奔驰于全军最前端,见远处不时有火光亮起,立刻对着手下喊了一声:“全军冲锋!”。

    而后他一马当先的率先冲了出去,身后三千白马义从,同样立刻紧紧跟在的身后,向着火光烧起的方向杀了过去。

    白马义从,属于轻骑兵,刀和弓是常备武器,速度优势非常大,不过,长武器也有,人手一份长枪。

    高郅也是配备了同样的装备,此时的他,正持着长枪,坐在马上挥舞了两下,觉得手感还行,便静静的立在赵云身后,等待出击的命令。

    当公孙瓒下达出击命令后,高郅便双腿用力一夹马肚,策马跟随在赵云的身后。

    莫可名状,看着眼前的场景,他突然深刻的感受到了汉末的残忍,以及战争的残酷。

    虽然,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无法体会他们口中的世道。

    最多,也就是之前在电视里看过,可看到的大多都是名将雀起,谋士争锋,民间的疾苦到底是什么样的,高郅也没见到过。

    可是,现在,当眼前这一幕幕惨状,呈现在他的眼中的时候,他的心里,只有一个念头。

    乌桓,该杀!

    越远离蓟县,地上的白骨越多,连绵百里寂无人烟,连鸡鸣之声也听不到了,正是满目疮痍,一片荒凉凄惨的景象,令人目不忍睹,哀民生之多艰!

    而高郅的心情也变得十分沉重,身为一个有良知的现代人,看到这种景象,岂能不难受?

    手抚摸着长枪冰凉的枪身,高郅的身形甚至都有些激动的颤抖。

    骑兵有一半的能力是靠战马的速度来完成的,战马的速度越快,对敌人的杀伤力就会越大。

    数里的距离,对于战马来说那是瞬间之事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些极其优良的宝马,类似赵云胯下的照夜玉麒麟,乃是绝世良驹,更为轻便,且气质非凡。

    高大威武,体态庄严,通体雪白,兽毛很长,却又非常洁净,如玉一般晶莹,四个淡青蹄子,气质高贵非凡,傲气不可一世。

    不过,它也确实有傲气的资本,

    听听,照夜玉麒麟,赵云这爱马的名字,单单听这样的名字,便显得气势磅礴,与众不同,与那些什么小黑、小红、大黄之类的,不可同日而语。

    而此时,在赵云驱使下,全力跑起来后,更是直接甩了高郅他骑的那匹看上去还不错的战马,一路灰尘。

    当然,这其中同样也有赵云骑术远高于高郅的缘故,不过,关于自己拖后腿这一点,他是不会承认的!

    等高郅他好不容易赶上来时,前方已经短兵交战完毕。

    不时有零星的乌桓游骑被愤怒的众人撞上,围攻杀死。

    整个村落,除了些许浅淡的哀嚎和呲呲的木料燃烧声,显得极为森然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寻常百姓家的炊烟,没有欢声笑语的人声,只有一座座被捣毁点燃的废墟,只有尚未熄灭的火光与浓烟,只有狼藉遍地的尸体,是人的尸体。

    尸横遍野,堆积如山。

    鲜血几乎浸透了的每一寸土地,形成了一大片令人作呕的暗红色泥沼,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、碎裂的头颅横七竖八地散落在暗红色的泥沼四周。

    无数的蝇蚊拍打着翅膀,盘旋在村庄的上空,形成了一个队列,像是打了一次胜仗一样,缓缓地向着将要黑暗的天空飞走了。

    又一个汉家村落被摧毁!

    ...

    而就在上个村落偏西不过三里外,是一落残破县城,此时此刻,同样如堕地狱。

    破败大门,象是被什么粗重的东西狠狠的砸过似的,二道门板从中开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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