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,但是,至少对于现在从热血中,重新冷静下来的高郅而言,他只想做一条安静的咸鱼。

    在和周偶的聊天中,更进一步的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危险性后,高郅之前想要立不世之功的想法,早已烟消云散......

    毕竟和游戏不一样,这里的生命只有一次,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,所以,相比起生涯危险的白马义从,他其实更想当辎重兵的说....

    还好,或许是老天对把高郅弄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心存愧疚,次日,他的咸鱼梦想实现了。

    咳,当然,并非是当辎重兵的想法,而是他有机会做一条咸鱼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你便是分配到某伍下的白马义从?”一声疑问,从高郅的新任伍长口中问出。

    思索中的高郅回头一看,

    嗯,帅...很帅。

    那是一名身着铠甲的青年,

    头戴亮银白虎盔,身披素银甲,外罩素罗袍。

    他有着黝黑深邃的眼眸,目若朗星,顾盼之间有着说不出的英气,身形挺秀,高颀飒爽,纵然是甲胄在身仍然难掩英姿之斯文优雅。

    黑色的眼睛似乎散发着一种锐利的光芒,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怎么说呢,十分的清秀,全然不似燕赵之地慷慨悲歌之士应有的气质,虽然身长八尺,姿颜雄伟,却又不是什么虎背熊腰、黝黑皮肤。

    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,更没有寻常武将身上的那种威风煞气,他十指白皙而修长,眉宇之间带着几丝的儒雅之气。

    然而就是这名手持银色长枪,面貌刚毅,却是实现高郅心中作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的梦想。

    “在下赵云,不知小兄弟你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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